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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南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7 10:25:54我要纠错

2024中南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中南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理工类、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以及实行“3+3”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文史类、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省(区、市)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学院等招生类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相关内容可查询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

标签: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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