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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湘潭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8:46:34我要纠错

2026年湘潭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湘潭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生源省没有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一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省份为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50%。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标签: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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