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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南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8:48:18我要纠错

2026年湖南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湖南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考生如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强基计划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排序进行录退。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相同,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新疆西藏自治区,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强基计划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本科生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对于《指导意见》第二部分色觉异常情况的考生,建议谨慎报考。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报考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产品设计)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招收考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学生,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录取。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录取。

第二十一条 通过艺术类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产品设计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通过外语类保送生录取的日语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标签: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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