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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28:03纠错

邵阳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邵阳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作为排序时的基准成绩,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的确定、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与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含省级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方为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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