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按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黑龙江省内招收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制作、钢琴调律、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曲艺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曲艺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书画艺术、民族传统技艺、乐器制造与维护、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注: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民族传统技艺、曲艺表演、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乐器制造与维护、室内艺术设计、书画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同时在文史理工类招生,学前教育在文史理工类招生。
第二十条 毕业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一条 关于黑龙江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类别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确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关于黑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达到招生省份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术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确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