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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43:56纠错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理科均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若无成绩排序规则,依次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理科均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1、投档比例

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数量情况对各省、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专业志愿的调剂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学院生源所在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随机自动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处理。

3、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4、外语语种:学院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第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招生

1.招生计划:“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继续学习

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农学(本科)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本科)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畜牧兽医(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动物科学(本科)

2.考试录取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具体要求以每年“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考试工作通知为准。

3.培养地点 “高本贯通”试点一般前三年在高职院校培养、后两年在本科院校培养。

4.学费标准 试点专业前3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2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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