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4:09:22纠错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对口类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

统考类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类)录取。

我院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

对口类优先级别: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统考类优先级别: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综合成绩、外语、数学,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综合成绩、语文、外语。

有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

5.退档。

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7.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8.此章程由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