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8:17纠错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 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1.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及肢体残疾,不宜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空中乘务专业,以免影响就业

2.空中乘务专业报名建议: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双眼裸眼视力较好且无斜视、体型匀称且无明显纹身疤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3.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如报考应用化工技术、海洋化工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如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进档考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校按其要求执行。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7.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8.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