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级招办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委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省级招委会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1.普通(文史、理工)类、综合改革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表演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该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2)采用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满分×0.5)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综合改革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应试语种须为英语;其中翻译专业需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卷面满分的60%。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报考学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区、市),经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九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委会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上饶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