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9:15纠错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实施“阳光高考”招生,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2.成立以党委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规则进行招生。

3.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如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我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

4.已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我校所有录取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所有科目组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未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史类、艺术理工类、艺术类、体育文史类、体育理工类、体育类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