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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7 21:45:20我要纠错

2026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为100%。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招生录取专业组内调剂实施细则》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学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翻译(蒙古语)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蒙古语文科目考试。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和翻译(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英语;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以下专业:美术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十八条 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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