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内蒙古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1.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同一专业组内考生以投档分(含高考加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专业组内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以投档分(含高考加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未录取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以投档分(含高考加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我校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非外国语言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应试语种。我校专业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地质工程、生物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