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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16 16:25:02我要纠错

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提档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优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十五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外语课程只开设大学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资学(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以上专业(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第十六条 我校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转入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资助工作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无法筹集,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可以按照资助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可以申报各项奖助学金、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劳务报酬,可参加预征入伍申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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