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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7 21:47:59我要纠错

2026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内蒙古艺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内蒙古艺术学院分省专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内蒙古艺术学院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普通类录取原则

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分省计划专业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2.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分省计划专业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3.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省际联考成绩)

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6年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省际联考招生简章》考试招生录取。

第十 内蒙古艺术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内蒙古艺术学院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但高考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专业。

第十 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3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70米(含)以上,不符合身高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得录取到动画、漫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等美术设计类专业。

3.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等专业要求听视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考生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慎重选择专业。

第十 内蒙古艺术学院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 内蒙古艺术学院对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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