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第九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依次执行国家优先录取政策、生源省份同分择优投档规则(若生源省份无同分择优投档规则,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高位次考生优先,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在专业组内进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体检结果和所报专业顺序的相似度调剂至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特殊说明的专业:
(一)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基础扎实,且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
(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部分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可转专业。
(四)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五)音乐类专业考生统考的唱法、乐器种类必须与所填报专业的要求相符。
第十四条 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对于体检结果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蒙药学、药物制剂、生物科学、临床医学、蒙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助产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应用物理学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外,还包括经济学、行政管理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五条 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严格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Ⅳ类标准相关规定,存在斜视、色盲、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情况不予录取。因就业及培养需要,身高建议要求:女生净身高为163cm~175cm;男生净身高为175cm~185cm;不在此身高范围内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