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考生,录取分数执行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 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50% + 专业统考成绩 ×2.5×50%,综合分满分 750 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省份执行生源地艺术类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仅限英语语种,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