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3)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办公布为准,我院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同分排序规则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对政策性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执行。
(7)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对口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