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顺序志愿录取,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为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按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在安排专业时依据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志愿,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或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八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考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