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区、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院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在录取安排专业(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类)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类)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类)志愿。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类);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专业(类)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于政策加分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录取及安排专业(类),做如下规定: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专业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条件,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不一致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
2.舞蹈表演和表演专业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条件,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不一致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3.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除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或日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和日语。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学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