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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2 15:43:53我要纠错

2024天津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第十条 考生专业校考合格后,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我校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不限制选考科目。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我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天津音乐学院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校考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一致,否则无效。录取时,我校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考生校考复试专业成绩、校考初试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按上述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采用破格录取办法,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或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办法适用的专业及破格条件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二)表演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第十四条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学校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接到各省级招生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s://www.tjc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www.tjcm.edu.cn/zsxx/bkzs.htm

电子邮箱:zsb@tjcm.edu.cn

电话:022-24160044(兼传真)

监督电话:022-2431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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