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天津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须符合学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其中,对于执行“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同一专业组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专业录取时,专业组内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英语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考生需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执行。
第十四条 新疆班、西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所列疾病(色盲、色弱)不能被学校中医学类、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经济与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护理学、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所列疾病不能被学校市场营销、公共管理类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十八条 学校在甘肃省招收中医学(五年制)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