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严格按各省(区、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同一投档单位、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同一科类、同一投档单位内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面向24个省(区、市)技工院校和7个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面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改革试点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面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招生改革试点简章》。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的有关规定。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考生,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心理学。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心理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应用物理学、交通运输。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心理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应用物理学、交通运输、数字经济、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之外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