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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0:59:46纠错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我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4.投档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5.根据投档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6.对符合我院录取条件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范围内,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分数高者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7.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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