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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7 18:09:07我要纠错

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外国语大学组织的测试。考生高考实考分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其投档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60分,具体要求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计划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对享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以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按考生的实考分录取。对有多项加分的考生,只取其最高分,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的考生,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进档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实考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实考分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八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报考我校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的考生,除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其他省份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翻译(外交外事高级翻译)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外语专业和非外语专业都有外语学习的要求,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南疆单列计划、民族班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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