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本科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物理与电子)、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于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建议色盲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智能语言实验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我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二十二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化学,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选考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贵州、青海七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对于西藏、新疆两个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参考。
第十九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第二十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投档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