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 号 新桥校区: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6 号
四、高职专业学院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公办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淝河大道和高新路交叉口西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六、招生计划:
七、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 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5 年 3 月 6 日10:00 至 3 月 10 日 16:00, 登录gkbm.a hzsk s.cn 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 试院网站(www.a 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报考我 校的非退役军人考生可填报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报 考我校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填报1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 试”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 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 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 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 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 ,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测试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3 日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 设在各市、县(区) ,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
(1)测试时间: 3 月 19 日-3 月 21 日
(2)测试地点: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庐阳校区(合肥市庐阳 区濉溪路312 号)
(3)测试内容:
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性、专业学习应具备的相关能力等。 满分300 分。
(4)测试形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 员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考 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 业技能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
(二)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考生须于 3 月 18 日(含)之前登录我校官网www.acac.edu.cn ,在“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缴费、 打印准考证(考生进入系统后 ,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2.我校按照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 试费:60 元/生,考生通过“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缴纳;因特殊 原因不能在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可于2025 年 3 月18 日 (含)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校招生办现场缴费并打印准考证。逾期 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校考资格。因分类考试招生校考易出现多校 同时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各校章程,避免时间冲突而无法参加校考, 我校校考测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3. 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 ,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 hzsk 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 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 公众号。
2.学校测试成绩
(1)成绩查询:
校考成绩可通过官网“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2)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校考成绩存在异议,可于成绩发布之日起3 日内向我校 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逾期不再受 理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招生信息网。
(四)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 ,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2.中职毕业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3.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 试成绩:职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
九、录取办法
(一)(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合格线, 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 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 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 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 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同分排序规 则为: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合格线 ,达到合格 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 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 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 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 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 志愿 ,则不予录取。录取时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 同分排序规则为: 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递补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 划3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 ,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 的录取规则。
(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 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 ,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 名) 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 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 中职学校、 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 ,于2025 年 3 月 18 日(含)之前现场(地点:安徽中澳科技 职业学院庐阳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汤老师 0551-65148006)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 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 2024〕 141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 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 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 2024〕55 号),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 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 ,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30%确定 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 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五)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 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 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经省 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录取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校考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 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六)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 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七)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 年 3 月 29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 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8-11 日登录网 站gkbm.a hzsk s.cn 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 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 须在2025 年 4 月 14-15 日登录网站gkbm.a hzsk s.cn 进行递补录 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 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 录取 ,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 ,一经确认 ,任何人不得更改。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 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学 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 行。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 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 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 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 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我校官网www.acac.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 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 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 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1-65148517 ,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 ,举报信箱:jiancha@a 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负责 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51-65148006
(二)微信公众号: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三)抖音: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四)学校网址:www.acac.edu.cn
(五)招生网网址:www.acac.edu.cn/html/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