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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3-3-3 9:36:22我要纠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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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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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结合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1日-4月5日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至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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