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该专业组其他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不额外增设超出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无特殊专业身体限制(无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额外补充条款)。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控线后,以高考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录到该专业组其他未录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