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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4-3-26 19:09:14纠错

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专业系部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师资状况、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当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人数未满额时,两者计划可以互调。

2.计划调整后,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免试考生,若申请免试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若出现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依据大赛文件序号顺序录取。

剩余单独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原则: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由学院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若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低于120分,则不予录取。

若退役军人、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则不予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则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后录取;如成绩还相等,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低,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后录取。

(二)确定预录取名单

录取组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后,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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