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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5-29 11:37:06我要纠错

202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3平方米;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7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92元;图125.7万册,生均图书10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1、2、4、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反馈结果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设预留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限制: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082801建筑学54-8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工学29000
2082802城乡规划54-8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工学29000
3082803风景园林43-7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工学29000
4081001土木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5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6081201测绘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7082901安全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8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9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0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1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2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3081801交通运输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4120602物流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5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6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7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8080703通信工程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19080801自动化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2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21081008T智能建造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22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23120103工程管理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29000
24120201K工商管理43-7年文史历史学科类管理学29000
25120206人力资源管理43-7年文史历史学科类管理学29000
26120203K会计学43-7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管理学29000
27120105工程造价43-7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29000
28020309T互联网金融43-7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经济学29000
29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43-7年文史历史学科类文学29000
30050308时尚传播43-7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文学29000
31130503环境设计43-7年艺术文理兼招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艺术学29500
32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3-7年艺术文理兼招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艺术学29500
33550106环境艺术设计33-5年艺术文理兼招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20000
34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35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3-5年文史历史学科类
18000
36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37440501工程造价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38440504建设工程监理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39460103数控技术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40500212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3-5年理工物理学科类
18000
41530801物流工程技术33-5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18000
42510213移动应用开发33-5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18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向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按每学年3500-6500元收取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依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校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元/年/生。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超过16000元/年/生。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学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0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500元/年/生;学校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4)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5)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疾病者不予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交通运输;

(2)患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疾病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调档录取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其他省份: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调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录取。

其他省份:按照招生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当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录取;剩余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考生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安排

普通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3+3”选考方式的,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用“3+1+2”选考方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艺术类)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执行当地统一投档规则。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计划,分别调档录取。艺术类本、专科各专业分别在辽宁省艺术类本、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其他省份: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省招考委制定的艺术类招生办法要求执行。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志愿录取,直至录满;未完成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按照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联系方式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联系电话:024-31679945、024-31679946、024-31679948

传真:024-31679948

学院网址:www.syu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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