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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9:29:29我要纠错

2026年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一)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

(三)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不予录取药学类、医学类及运动训练专业;

(四)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五)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六)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考生须知: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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