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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4-3-26 20:05:53纠错

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温馨提示:

1.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填报志愿代码为14710(E710)。

2.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请填报我校志愿的同学于2024年2月24日—2月26日下午5:00前缴纳考试报名费,过期缴费不成功会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3.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线下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日。

4.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必须完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或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取得单科成绩的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同一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3)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

4.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以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2)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

5.免试招生。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申请免试入学, 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并优先录入我院相关专业。

6.录取过程针对各类别、专业生源不平衡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可适当进行类别、专业计划调整。

7.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8.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2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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