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202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0 16:02:44我要纠错

202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总分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