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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40:24纠错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总分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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