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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0 14:19:43我要纠错

202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其中,对报考我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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