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4 18:06:04我要纠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艺术类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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