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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48:41纠错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1.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2.英语分数高的考生;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调。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原则上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文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原则上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矫正视力C型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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