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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7 9:44:23我要纠错

202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比例为1:1,具体比例依照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录取期间学校可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报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对应的艺术科目统考成绩,且其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各招生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定,对艺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各省(区、市)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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