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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12 11:37:00我要纠错

202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第十九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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