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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4:42:04纠错

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开展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和综合评价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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