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哈尔滨工业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4:36:36纠错

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开展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和综合评价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提前批次、民族班、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若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以上的,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在卓越优才计划内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致力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秀新生进入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人工智能班、未来技术拔尖班,实行贯通培养。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