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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1:10:12纠错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志愿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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