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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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有以下情况专业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包括影视动画、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所列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各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