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5:24:40纠错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本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学制4年)专业: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舞蹈表演(招考方向:艺术舞蹈)、舞蹈表演(招考方向:国际标准舞);艺术类专科(学制3年)专业有:国际标准舞、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1、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本校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音乐类考生(专业主课为声乐、器乐的考生),主科器乐仅招钢琴、筝、二胡、吉它、电子管风琴、马林巴、小军鼓、架子鼓、排鼓、长笛、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单簧管;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舞蹈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舞蹈类考生(含国际标准舞和艺术舞蹈),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身材要求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省统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参照其他本科高校相同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3、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无明确投档规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