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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20 15:09:20纠错

信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信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科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23年各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将按照以上各专业分别投档。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艺术类专业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河南省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依据所报考的专业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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