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菜单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文山学院

2024文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7 17:05:29我要纠错

2024文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文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部分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等辨色能力异常考生,具体如下:

本科:工艺美术、环境设计、美术学。

第十四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的计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若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则按照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5.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6.艺术生实行综合分制度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考生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5条。

标签:文山学院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