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3:48纠错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1、艺术类录取规则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的专业投档规则,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未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艺术类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明显肢体残疾,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3、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建议色弱、色盲考生报考。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