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西昌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西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32:07纠错

西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西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运动康复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其余省份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标签:西昌学院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