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华北理工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华北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0:27纠错

华北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华北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和相关招生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省统考合格标准,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投档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