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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4:34:34纠错

河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含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法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书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1.对于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所有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统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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