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北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化学生物学、材料化学、环境工程、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智能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医学、中药学等专业。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动画、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四)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数字经济、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工程、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图书馆学、档案学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五)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开设有英语、日语、俄语课程,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绘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专业,我校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1.舞蹈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报考。
2.音乐学[器乐]专业只招钢琴、手风琴、古筝、二胡、大提琴、小提琴器种考生。招生乐器器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报考。
(二)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生源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一)广播电视学(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各生源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各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四)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是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共同建设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下设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6个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学院所有专业均采用英语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6个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对进档考生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作退档处理。
(二)ISEC项目所有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